河南周口:“大煙苗”當菜吃周口商水八旬大媽做了件坑兒事
來源:網絡整理
編輯:瓜果網
時間:2019-03-26

隨后的調查,1079棵,通過清點,民警現場對院中的大煙苗進行了鏟除。而王大媽給出的答案更是讓民警無法理解。“這不是大煙苗嗎,怎么會是毒品呢,我就是當菜吃的呀,煮面條時青青的,還治病。”院內的主人姓王,今年79歲,蔣子一和兩名輔警將種植罌粟的農婦控制了起來進行了訊問。“大娘,你就不知道這個吃了是會中毒的嗎?”
民警提醒,罌粟苗可不是單純的可食用青菜,不能吃,更不可以種植。罌粟作為制取鴉片的主要原料,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,不管非法種植的數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許,一律應予強制鏟除,種植達到一定數量以上,即觸犯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強制鏟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:
(三)抗拒鏟除的。
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相關法律規定
人民法治網訊(記者 王瑞平 通訊員 郭利軍)無知不可怕,怕的是把“罌粟”當菜吃!3月21日,河南省商水縣公安局舒莊派出所副所長蔣子一在楊集村走訪時,發現了該村一院內種植的大煙苗,隨機他用手機拍了下來(如圖)。
聽了民警的介紹,王大娘后悔不一。“這可乍辦呀,我給孩子闖禍了。”目前,王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(取保)。
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,在收獲前自動鏟除,可以免除處罰。
(二)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;
(一)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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